2016年5月10—6月6日,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理县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户核查工作,对申请城乡低保的贫困对象和城乡低保保障对象,按照低保对象“能进能出”,低保补差“能高能低”的原则,逐条逐项梳理比对,严把低保的审核关,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布”审批程序,使该县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截至日前,将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153人纳入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对生活水平高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560人进行了取缔,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