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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中不得以免学费、奖学金招生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7-20
导读: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民办高中将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不得在录取结束后擅自补录。与此同时,对初中学校和老师也明确提出红线。 市教育局表示......

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民办高中将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不得在录取结束后擅自补录。与此同时,对初中学校和老师也明确提出红线。

市教育局表示,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民办高中与民办高中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民办高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以及收费标准等。民办高中要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不得招收没有中考志愿的考生,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生,不得违规召开招生说明会,不得在录取结束后擅自补录。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对初中学校和教师也提出了明确的红线:严禁各高中到初中学校违规招生和宣传;初中学校教师特别是初三年级班主任禁止有偿向民办高中推荐生源。对出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那么家长到底应该如何给孩子进行报考市教育局建议:在报考高中学校之前,除了根据自己的成绩,还要详细认真了解要报考学校的办学地点、学校特色、师资力量、升学就业、社会口碑等学校基本情况,民办学校还要详细了解收费标准。在做足相关准备后,才能填报志愿。

今年省教育厅明确规定:民办高中招生要坚持服务本地的原则,不允许以逐利为目的、以外地生源为主编制跨市招生计划。民办高中跨市招生计划必须明确到每个市,获准备案的各校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官方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除在省教育厅备案并公示的招生计划,其他一切招生均为违规招生,市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转接。

被我市各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市教育局将不予在我市注册学籍,也不为其办理外市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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