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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三有”野生鸟 两男子被处罚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8-11
导读:使用捕鸟夹和捕鸟网等,非法狩猎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鸟类,结果两男子被判刑或重罚。近日,法院审理了台安和岫岩两起非法狩猎案件。去年,男子陈某在野外使用扁毛霜、捕鸟用铁夹捕猎田鵐35只,白鹡鸰1只,喜鹊3只,麻雀......

使用捕鸟夹和捕鸟网等,非法狩猎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鸟类,结果两男子被判刑或重罚。近日,法院审理了台安岫岩两起非法狩猎案件。

去年,男子陈某在野外使用扁毛霜、捕鸟用铁夹捕猎田鵐35只,白鹡鸰1只,喜鹊3只,麻雀8只。经一家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四类野生鸟类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鸟类。法院认为,被告经传唤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陈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而在岫岩,男子杨某于七、八月禁猎期间,在村里利用捕鸟网等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从事捕鸟活动,截至案发时,共捕获山斑鸠7只,红尾伯劳鸟2只,以及其他鸟类数只。经鉴定:山斑鸠和伯劳鸟均为受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经公安机关收缴后,活体均已放飞。法院认为,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从事狩猎活动,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罚金20000元。

作者: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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