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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区别有哪些?

    辽宁-大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1-12 10:08

    大连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区别有哪些?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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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大连 解答问题:6041条

      一人有限公司不等同与个人独资企业,区别表现在以下几点:<br>  (一)法律性质不同: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团体法人,法律赋予它人格,即人格化了的,因此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个自然人所有人,不具备法人资格。<br>  (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责任形式是投资人所承担的风险只限于所投资的那一部分,不涉及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因为投资人的投资部分和其他个人财产是可以分离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其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责任形式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为债务人,要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其所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br>  (三)登记的法律依据不同:一人有限公司依据登记的法律是《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而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br><b>法律依据</b>《公司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br>

      回复于 2021.01.12 10:4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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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首先,法律地位不同。<br>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br>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隹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王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br>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br>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br>  其次,出资人不同。<br>  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br>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br>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br>  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br>  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承担的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当然,无论是以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承担责任,都应当保留其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br>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r>  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为混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也是一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一个突出表现。<br>  第四,适用法律不同。<br>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则依据《公司法3设立,并受其调整。<br>  第五,税收管理不同。<br>  首先从税收管理上看,税局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管理相对宽松,对建账要求较低,在税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额或定率征收;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则严格得多,在税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率或查账征收。<br>  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税不同。《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这个角度讲,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br><b>法律依据</b>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最高院最新解读)



      <br>

      回复于 2021.01.12 11:2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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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昌平区 解答问题:5890条

      一人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br><br>一、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概念<br><br>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br><br>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br><br>二、两种公司类型各自的特点:<br><br>1、一人有限公司<br><br>(1)、股东为一人<br><br>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br><br>(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br><br>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br><br>(3)、组织机构的简化<br><br>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br><br>2、有限公司<br><br>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br><br>(1)、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br><br>(2)、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br><br>三、一人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责任承担的区别:<br><br>一人有限公司: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br><br>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五十七条:


      <br>

      回复于 2021.01.1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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