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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通过第三方金融公司抵押车子登记本在徽商贷款元,但放款元银行自动转走到金融公司账户。

    安徽-合肥破产解散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1-13 03:53

    本人通过第三方金融公司抵押车子登记本在徽商贷款元,但放款元银行自动转走到金融公司账户。金融公司解释说按到手金额元算还款,1分3利息。还满一年可以提前结清没有任何费用。逾了几期, 现要提前还款,联系当时办理的业务经理说他不在那公司上班了,公司倒闭了。说要还满18个月才可以结清。等于是按放款的元计算的。我到手元,还了一年后却还要还3W多!现在银行催我还款,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一直还下去的话等于是按元还款。经过联系找到当时签的合同,居然上面有一个什么管理费元!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有,不然我是不会签的。 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处理。着急拿回车辆登记本。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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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合肥 解答问题:5755条

      可以的。对于提前还款,并不是想还就能还的,需要看合同约定以及银行规定。一般来说,提前还款都是需要提前预约,另外,还有最低还款额以及还款周期的要求,有的银行对于提前还贷还要收取违约金。其次,如果想要提前还款,需要提前跟贷款银行约定还款。填写银行还款申请表,银行确认后,带着身份证原件、还款存折到银行财务确认一下应还贷款的本息金额,等银行确认还款本人,再办理他项证书撤销申请。如果是提前还清所有贷款的,那么可以凭借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表、他项权证书、身份证原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撤销手续,取出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回复于 2021.01.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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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18条

      1、取得担保人所在地外经贸委(局)的审批,批准担保人以自有房产、土地提供对外担保(当地外汇管理部门不需要本批准文件的,可同时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对外担保登记);
      2、就对外担保事项向担保人所在地工商局备案;
      3、向担保人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对外担保登记,取得对外担保登记证书;
      4、取得对外担保登记证书后,向抵押物所在地国土及房管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对外担保履约核准手续。
      6、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到期注销该笔对外担保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

      回复于 2021.03.2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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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9046条

      可以的。对于提前还款,并不是想还就能还的,需要看合同约定以及银行规定。一般来说,提前还款都是需要提前预约,另外,还有最低还款额以及还款周期的要求,有的银行对于提前还贷还要收取违约金。其次,如果想要提前还款,需要提前跟贷款银行约定还款。填写银行还款申请表,银行确认后,带着身份证原件、还款存折到银行财务确认一下应还贷款的本息金额,等银行确认还款本人,再办理他项证书撤销申请。如果是提前还清所有贷款的,那么可以凭借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表、他项权证书、身份证原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撤销手续,取出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回复于 2021.03.2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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