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土地征用补偿款

    江苏-扬州拆迁安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14 19:20

    土地征用补偿款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苏 扬州 解答问题:5244条

      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也不是其个人遗产。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继承财产范围。
      农民个人承包所得的承包收益属于农民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死亡时列入遗产范围并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承承包的,按承包合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

      回复于 2021.01.15 14:48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