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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吗?

    北京-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15 17:34

    北京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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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346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br>

      回复于 2021.01.15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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