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我和前夫离婚4年多了,现在前夫因欠了很多债,要我卖掉房屋把钱借给他,他再慢慢还给我

    江西-九江抵押担保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16 19:03

    我和前夫离婚4年多了,现在前夫因欠了很多债,要我卖掉房屋把钱借给他,他再慢慢还给我,女儿希望我帮帮他。当初离婚协议上说明房屋归我所有,前夫可以永久居住权直到死亡,在此期间不得抵押买卖。我现在想问的是这套房子我能卖吗?前夫同意卖。我会不会因此要负他还债的连带责任?到时候银行会找我帮他还债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西 九江 解答问题:6018条

      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回复于 2021.01.18 16:55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