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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的法律判决是公司,己执行到标的5%的财产,由于多年不参加年审被吊销营业执照

    北京-北京工商查询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1-18 22:30

    生效的法律判决是公司,己执行到标的5%的财产,由于多年不参加年审被吊销营业执照,现起诉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请求承担公司连带责任,法院依巜民诉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驳回,"同一"债务关系,"重复起诉"适用法律对吗?当事人公司和股东是同一法律关系吗?标的是公司尚未执行剩余部分的债务及利息,更没有否定前诉结果,感谢您的答疑解惑。!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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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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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041条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或者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而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雇佣关系下发明创造的产权归属于提供实质性贡献的一方。屈某在欣欣公司工作多年,有机会接触该设备并且有能力知悉其技术特征,尤其是屈某等新研发的设备与公司的原设备技术特征基本一致,因此,屈某与谭某的专利是利用欣欣公司未公开使用的技术发明完成的,应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欣欣公司所有。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br>

      回复于 2021.01.19 10:0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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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5254条

      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被告设立公司后连续多年不按期年检,并隐瞒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事实,明知公司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无法继续取得营业收入却依然对外举债,显然属于股东恶意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因此,在法院强制执行未果/XXX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其股东被告一和被告二应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br>

      回复于 2021.01.1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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