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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割

    山东-烟台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1-19 09:09

    离婚财产分割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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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烟台 解答问题:5790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条其实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设条件的,而本案中小桂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首先要对双方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审理查明二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判决不准予二人离婚,则该条所设定之前提条件则不复存在,也就无须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法院判决二人离婚,那么依据该条之规定,仍不能依据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来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而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等综合考量。
      <br><b>法律依据</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br>

      回复于 2021.01.20 15:4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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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51条

      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br>不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再办理财产公证了。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因此,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协议。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1.20 16:0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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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6041条

      一种是如果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及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自愿离婚,可以直接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如果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以及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以及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离婚,法官会具体根据婚姻法中规定的判断感情破裂的标准加以评判,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并对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也做出一定的判决,或者主持双方达成调解,作出调解书。
      <br><b>法律依据</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


      <br>

      回复于 2021.01.2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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