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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拿高利货一万块,利息每月八百块利,法律怎么说

    广东-揭阳银行保险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20 02:35

    我是拿高利货一万块,利息每月八百块利,法律怎么说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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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揭阳 解答问题:524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复于 2021.01.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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