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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著作权的人身权可以放弃吗?

    江苏-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1-21 16:46

    南京著作权的人身权可以放弃吗?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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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5244条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得放弃和转让。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
      从另一个角度讲,著作人身权,特别是署名权的行使和保护,不仅关系到作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回复于 2021.01.21 17:1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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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16条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得放弃和转让。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从另一个角度讲,著作人身权,特别是署名权的行使和保护,不仅关系到作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

      回复于 2021.01.21 17:4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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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56条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得放弃和转让。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
      从另一个角度讲,著作人身权,特别是署名权的行使和保护,不仅关系到作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

      回复于 2021.01.2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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