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大律师您好:事实证明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不能分开,将公司的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的情况下

    陕西-西安私人律师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1-23 13:24

    大律师您好:事实证明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不能分开,将公司的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的情况下,请问公司对个人的债务能否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张显争律师–大律师网

      13759993019(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陕西 西安 解答问题:249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应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反之亦然。

      回复于 2021.01.25 13:04

      欢迎通过微办案法律咨询平台垂询本律师。

      发布于 2021.01.25 13:04

      律师追答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陕西 西安 解答问题:6018条

      可以,由于公司运作困难,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公司,现在公司资不抵债。虽然是股东,但是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上具有独立性,股东可以以债主的名义起诉公司,让公司还钱。????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你作为股东,与公司是独立主体,公司财产是公司财产,个人财产是个人财产,股东之间不会相互承担责任的。????
      既然借款给公司,那么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责任。其他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借款负责。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回复于 2021.01.26 16:4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7991条

      无权。一般来说,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人格权和责任能力,是不会涉及到股东个人的,股东仅在出资份额内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十条

      回复于 2021.01.26 17:2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5244条

      不可以,公司已经融资,公司具有独立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上的人格,其融资的钱就属于公司而不是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司法注册资金不能随便挪用不然将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1.01.26 17:47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