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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

    江苏-苏州工伤赔偿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1-23 16:37

    工伤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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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苏州 解答问题:5756条

      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回复于 2021.01.26 16:3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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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18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以下这些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回复于 2021.01.2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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