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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没收的手机放寒假去找老师要 ,老师不归还

    湖北-黄冈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1-24 17:04

    老师没收的手机放寒假去找老师要 ,老师不归还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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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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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黄冈 解答问题:6923条

      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法,可以区分以下情况:
      1、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
      在该种情况下,教师是基于对于学生的管理进行的行为,没收手机虽然短暂让所有权人失去了对于所有物的占有和处分,但由于教师将其交与了所有权人的父母,因此也不认为其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因此没收后交与其家长的行为,并不违法。
      2、教师没收手机后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归还
      这是最常见的手段,一般来说都是说考试后归还,但如果说归还时限过长,或所有权人坚持不同意,而教师依然占有手机,便可能会构成侵犯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
      3、教师没收手机后便不予归还
      若发生此种情况,则教师的行为已经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教师拒不交还的话,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法律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因为看中你的手机而进行的强行没收则违反了国家的三部法律,分别是:《物权法》、《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者算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回复于 2021.01.25 14:0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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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5244条

      教师没收手机是违法的,学生对自己的手机等个人物品享有法定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对于学校没收或者暂扣、毁坏学生财物、罚款等行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

      回复于 2021.01.2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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