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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年的时候和当时的男朋友一起买了一套按揭房,我出了2万的定金,后期剩余的首付款和每个月的房贷都是他还的

    江苏-无锡经济仲裁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26 14:35

    17年的时候和当时的男朋友一起买了一套按揭房,我出了2万的定金,后期剩余的首付款和每个月的房贷都是他还的,房子是以两个人的名义买的,但19年交房之后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后来我们分手之后,私下里我们两个人有过协议,我放弃那套房子,他将欠我的2万定金和其他的借我的信用卡刷的4万多还给我。但是现在他以没钱为理由没有偿还借款。请问根据现在的法律,按揭房在没有还清贷款没办理房产证的前提下可以去掉我的名字吗?如果不能去掉名字,他一直不偿还借款,我可以单方面向法院申请仲裁卖掉那套房子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章人天律师–大律师网

      1358419771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苏 无锡 解答问题:80条

      不可以,但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返还2万元

      回复于 2021.01.26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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