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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会发布新规》,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三方金融综合监督管理法》一致决定

    河北-保定财务税收人气( 发表于:2021-01-26 15:53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会发布新规》,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三方金融综合监督管理法》一致决定,但凡在本平台用户呆滞没有活跃的,本平台将不负责继续为其缴纳相关税收,还请及时解绑银行卡,否则会产生相关管理费600元月,收取方式,每月从其银行卡或名下绑定的相关支付渠道自动扣除当月无余额可扣,会延续下月,直到扣满7200为止,连续三个月无资金可扣将影响个人征信信用列入黑名单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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