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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精神损失费怎么赔偿?

    江苏-苏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26 16:30

    苏州精神损失费怎么赔偿?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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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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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苏州 解答问题:6949条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br>
      <br>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br>
      <br>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br>
      <br>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br>
      <br>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br>
      <br>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回复于 2021.01.2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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