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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离职后可以使用生育险报销吗?

    湖南-长沙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27 17:25

    长沙离职后可以使用生育险报销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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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长沙 解答问题:6019条

      离职以后是不可以使用的,生育险的报销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必须连续缴纳在一年以上(部分地区是6个月以上),二是在生育前必须持续缴纳并且是在职。也就是说如果辞职或者断交的话,生育险就无法报销了。生育险的报销分两个部分,一是医疗报销,比如检查费用、生产费用等,都可以通过生育险来报销。二是生育津贴,是补贴员工在产假期间的薪资。生育险一般都是需要把单据和相关证明统一提交给公司,由单位向社保提交报销申请,社保会把相关费用打入公司账户,再由公司发放给个人。也是为了防止有的员工,领完生育津贴就辞职的情况。所以一些离职或者打算离职的就要注意了,这个情况是无法报销生育险的。
      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条例》 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回复于 2021.01.2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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