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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交付以后没有入住。就是所谓的空置房,物业费可以享受部分减免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安徽-合肥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1-29 17:49

    房屋交付以后没有入住。就是所谓的空置房,物业费可以享受部分减免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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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合肥 解答问题:5890条

      要交的,但是可以只交部分,不用全额交。<br>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车辆管理费却要全额缴纳,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br>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br>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1.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br>办法规定,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br>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br><b>法律依据</b>《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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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03 17:0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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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48条

      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br><b>法律依据</b>《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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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03 17:3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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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是,空置期的房子要按照原来的价格缴纳70%的物业费。如果自己的房子达到空置期后,业主应当主动向有关部分提交申请。<br>现在的物业不存在空置减免费用,之前重庆出过地方法规空置房减免费用,但是现在物权法规定业主不能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br>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也就是说,只要交付后,一年内无论房屋是否空置都是要交纳物业费的,只是交纳的数额有区别。
      <br><b>法律依据</b>《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br>

      回复于 2021.02.03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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