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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弃武器装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四川-成都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03 16:39

    遗弃武器装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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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5922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负有保管、使用武器装备义务的军人,违抗命令,故意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遗弃枪支、手榴弹、爆炸装置的;

      (二)遗弃子弹十发、雷管三十枚、导火索或者导爆索三十米、炸药一千克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量,但后果严重的;

      (三)遗弃武器装备零部件或者维修器材、设备,致使武器装备报废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遗弃其他重要武器装备的。
      参考答案:《刑法》第四百四十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回复于 2021.02.0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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