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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污罪要怎么界定?

    山东-烟台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03 17:48

    贪污罪要怎么界定?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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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烟台 解答问题:7994条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参考答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回复于 2021.02.03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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