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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应遵守哪些条件?

    北京-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04 11:12

    北京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应遵守哪些条件?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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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9035条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10条和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应遵守以下条件:
      (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均无力抚养子女。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只要一方有抚养能力,就不允许通过送养转移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是无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也无权免去有抚养能力一方的抚养义务,将子女送他人收养。
      (二)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通常情况下不允许生父母单方送养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也应由其生父母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但是,应当经过适当 的查找或通知形式。
      (三)在配偶一方死亡后,如果另一方要求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送养须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若他们愿意并有能力抚养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另一方就不得将其送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条

      回复于 2021.02.0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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