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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役刑期折抵是如何规定的?

    四川-成都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04 14:26

    拘役刑期折抵是如何规定的?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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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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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6346条

      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br>
      <br>
      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204/1000743130044.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a>

      回复于 2021.02.0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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