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对象?

    广东-深圳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04 14:36

    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对象?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东 深圳 解答问题:5890条

      《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只有对符合该情形的案件,并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的,才可以考虑同时限制减刑。因其他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一律不得限制减刑。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列举的7种具体犯罪中,没有故意伤害罪。对于单独犯或者共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不得判处死缓限制减刑,但如果被告人系累犯或者故意伤害行为属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可以对被告人同时决定限制减刑。<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204/1000743130048.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a>

      回复于 2021.02.04 14:54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