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天津-天津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05 14:58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48条

       要认定某一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是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还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要是看被破坏的电力设备是否处于正在使用中,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如果破坏的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如验收完毕、已交付使用的发电设备、供电设备、变电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反之,行为人破坏的电力设备不是正在使用中,如库存的电力设备、废弃不用的电力设备、生产过程中的电力设备或修理过程中的电力设备,则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因为这些电力设备不是正在使用中,因而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只是造成财产毁损,侵犯财产的所有权。<br>
      <br>
        四种情形最高可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8月20日公布《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四种情形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205/1000743130117.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a>

      回复于 2021.02.05 15:08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