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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罪金额怎么认定?

    江苏-苏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05 16:00

    盗窃罪金额怎么认定?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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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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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苏州 解答问题:6346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br>
      <br>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br>
      <br>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br>
      <br>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br>
      <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br>
      <br>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br>
      <br>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205/1000743130261.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a>

      回复于 2021.02.0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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