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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个案情,男女双方先婚登记,然后双方各出首付,以一方的名义贷款买房。

    辽宁-鞍山婚姻家庭人气( 发表于:2021-02-05 16:57

    尊敬的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个案情,男女双方先婚登记,然后双方各出首付,以一方的名义贷款买房。一年后协议离婚,协议确认双方出资金额,产权归双方所有,待房屋卖出之后,谁出资多少归谁,余额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可是当出现买方时一方多要钱,超出自己所付房款及市场价,拒绝调解,另一方想通过诉讼法院分割房产,请问律师,法院能给分割吗?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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