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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法律是怎么对驰名商标规定的?

    四川-成都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2-18 15:14

    成都法律是怎么对驰名商标规定的?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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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6051条

      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是跨类保护。即对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也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br>普通商标是同类保护,即对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br>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较普通商标的同类保护来说,扩大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这也正是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之处。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br>

      回复于 2021.02.18 15:3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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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51条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驰名商标在我国实行个案认定,在商标纠纷发生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之后的纠纷中并不理所当然地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力度上有所区别。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强于一般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同一般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期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br>

      回复于 2021.02.1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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