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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夫妻个人债务需要证据吗?

    江苏-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2-20 14:47

    南京夫妻个人债务需要证据吗?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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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5254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以上就是对离婚债务怎么分,如何处理的简单分析。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话,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要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
      <br><b>法律依据</b>《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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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20 15:3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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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51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保全共同财产。<br>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br>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r>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r><b>法律依据</b>《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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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20 16:1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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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夫妻婚姻关系期间举借的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证明举债时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人也知道该约定的,则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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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2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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