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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财产分割

    山东-烟台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2-21 15:49

    家庭财产分割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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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烟台 解答问题:6949条

      订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属于的约定进行分割,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立协议人姓名、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称呼;(2)财产分割的原因;(3)家庭共有财产分配方案;(4)家庭共同债务清偿方案;(5)协议生效条款;(6)见证人姓名;(7)立协议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8)订立协议时间。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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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22 11:1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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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9101条

      家庭财产分割办法是夫妻平分共同财产部分然后将其他财产在家庭成员中分配。现在很多家庭都有一定的财产,比如房产汽车等。如果家庭成员要分割财产,作为父母,对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成员个人的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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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22 11:4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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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潮州 解答问题:9857条

      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赠与征收契税。同时也不征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p>

      <b>法律依据</b>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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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22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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