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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离婚,男方婚前公积金首付一套房,婚后4年还完贷款,房产证署夫妻两人的名字。

    新疆-和田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2-22 16:09

    我要离婚,男方婚前公积金首付一套房,婚后4年还完贷款,房产证署夫妻两人的名字。男方父母去年给女方银行转账16万,目前有两个孩子,老大女儿4岁,老二儿子4个月。我要怎样提出财产分割才最有力?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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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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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 和田 解答问题:6923条

      要看具体情况的。 1、结婚前,男方全款买了房子,婚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这房子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男方一个人的。 2、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只写了男方的名字的,即使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也不能分二分之一。只是有个份额存在,对于结婚后男方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两人的婚内共同财产,女方才有权利分割。 3、婚后俩人凑首付,贷款买的房子,那一定是婚内共同财产,房子是属于两个人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回复于 2021.02.23 13:4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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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23条

      房产证名字有以下五种填写方式: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若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写男方极其父母的名字,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回复于 2021.02.23 14:1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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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9052条

      1、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当事人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2、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4、写父母的名字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回复于 2021.02.2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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