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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广东-深圳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2-23 13:55

    深圳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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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深圳 解答问题:9052条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回复于 2021.02.23 14:2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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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18条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主要有:(1)全责和无责。(2)同等责任。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则各承担五成责任;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包括行人)之间,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因为机动车方是铁包肉而非机动车(包括行人)方是肉包铁,所以机动车方要多承担一成责任即六成,相应的非机动车(包括行人)方承担四成责任。(3)主次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则主要责任方承担七成,次要责任方承担三成;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行人),则和上述理解方式一样,机动车方多承担一成责任,而非机动车(行人)方少承担一成责任。(4)无法认定责任。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则双方各承担五成责任,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包括行人),则推定机动车全责,非机动车(包括行人)无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回复于 2021.02.2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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