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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父亲李庆萍系被告单位钳工,李庆萍与被告单位签订了用工劳动合同。

    辽宁-鞍山劳动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23 14:10

    原告父亲李庆萍系被告单位钳工,李庆萍与被告单位签订了用工劳动合同。2019年12月6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造成李庆萍头部外伤,由于被告单位原因导致李庆萍没有认定工伤。2020年11月1日,李庆萍因2019年12月6日工伤受伤部位原因再次入住本钢总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工伤疾病导致李庆萍右基底节区出血死亡,原告认为,被告没有第一时间为李庆萍认定工伤,导致李庆萍因工死亡。此类事情公司胜诉几率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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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2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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