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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的格式怎么写?你什么要求?什么样的人不能继承遗嘱

    浙江-金华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24 17:42

    遗嘱的格式怎么写?你什么要求?什么样的人不能继承遗嘱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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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金华 解答问题:6311条

      首先,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的人,其法律人格已经消灭,不再存有继承能力,当然不能成为继承人。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因为要成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就必须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必须生存。即使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都可以作为继承人,由于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必须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接受和保管遗产。
      其次,与被继承人没有这些关系的人,即使接受了被继承人的遗赠,也只是受遗赠人,而不能被称为继承人。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
      再次,胎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因尚在母腹中,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因此此时还不能将其认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但考虑到这些未来的人出生以后的生活,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最后,如果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丧失继承权的,不能成为继承人。但如果是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以外的违法犯罪行为,即使被判处刑罚,也不丧失继承权,仍然可作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回复于 2021.02.2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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