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沈阳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的区别?

    辽宁-沈阳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25 14:40

    沈阳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的区别?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辽宁 沈阳 解答问题:6020条

      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的区别如下:
      债务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但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故在债务加入法律关系中,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债务法律关系中脱离出来,第三人加入到原债务法律关系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让的第三人即债务受让人则应独立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的合法转让原债务人的责任被免除,债权人只得要求新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回复于 2021.02.25 15:29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