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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龙都物业作为本业主小区物业公司业主从2012年起房屋出现外墙渗漏

    四川-南充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26 16:37

    2009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龙都物业作为本业主小区物业公司业主从2012年起房屋出现外墙渗漏,楼梯间轿顶渗漏,以及楼顶坡面房漏雨,业主多次向该物业公司反应,但是该物业公司均置之不理,业主于是从2013年起拒绝缴纳物业费,后来业主与物业多次交涉,物业就以超过五年保修期开放商不管搪塞业主,可业主明明从2012年起就开始反映漏水情况,怀疑该物业恶意拖延时间,后多次交涉物业同意帮助解决,于是业主缴纳了2013年至2016年的物管费,可是物业只是用水泥砂浆简单对楼梯内墙进行了处理,几个月后墙面继续漏雨,业主向物业反映后,物业继续不予理睬,2019年3月该物业公司要求提高物管费,被全体小区业主拒绝后单方面将小区交接给了四川陇晟物业公司,2020年12月23日向该业主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业主缴纳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31日拖欠的物业费2419元,垃圾处理费175元,滞纳金2472元,该业主应该怎样应诉,请求法律支援。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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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四川 南充 解答问题:9051条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回复于 2021.02.2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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