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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未满十八岁,可以上爷爷租赁房的房产吗?

    安徽-宣城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3 18:26

    孙子未满十八岁,可以上爷爷租赁房的房产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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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宣城 解答问题:6016条

      房产在办理法定继承变更时,无需缴纳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继承人继承之后进行出售的,属于转让行为,仍然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等相应税费。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外,其他城市的房产持有超过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回复于 2021.03.0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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