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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有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山东-青岛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4 11:53

    青岛有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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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9048条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是继承人有以下的行为之一的,那么她将丧失继承权:第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第二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照《继承法》第八条处理。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是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对于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第四是伪造、篡改或者是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br>

      回复于 2021.03.04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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