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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的实现需要什么要件?

    吉林-长春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5 17:21

    留置权的实现需要什么要件?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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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 长春 解答问题:9034条

      第一,债权已届期清偿期

      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

      第二,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

      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仅产生留置的效力,即权利人有权留置标的物,但尚不发生优先受偿效力。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将留置权进行变价并优先受偿,而必须再履行一定的程序方能真正实现留置权。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权的实现】

      回复于 2021.03.0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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