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留置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广西-南宁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5 17:42

    留置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西 南宁 解答问题:6310条

      1.折价。折价是指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议确定留置财产的价格,留置权人取得留置财产的所有权以抵销其所担保的债权。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就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法。

      2.拍卖。拍卖是指依照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于特定场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拍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都比较高,但费用较高。

      3.变卖。变卖是指以一般的买卖形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由于拍卖的费用较高,有的双方当事人不愿意负担这一费用,因此采取费用较为低廉的变卖方式。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

      回复于 2021.03.05 18:03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