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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今天工商局到我朋友店里检查说是商品有问题会被处罚,我想知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怎么走的?

    江苏-苏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08 13:56

    苏州今天工商局到我朋友店里检查说是商品有问题会被处罚,我想知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怎么走的?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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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苏州 解答问题:9052条

      行政处罚程序: 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2、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3、核审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4、告知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5、听证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 6、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回复于 2021.03.08 14:3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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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昌平区 解答问题:5865条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程序为:
      (1)立案。
      (2)调查取证。
      (3)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行政机关进行复核。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5)听证(非必经程序)。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拟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履行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义务。听证内容告知。当事人在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举行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等事项。
      (6)审查和决定。
      (7)决定处罚(包括决定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8)送达。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布行政处罚决定后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9)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第七条

      回复于 2021.03.0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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