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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浙江-杭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08 15:09

    杭州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6041条

      离婚协议书是需要盖章的,离婚协议书不仅需要双方签字,也需要在民政局盖章,只有经过民政局盖章之后,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因此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协议离婚很有可能会出现,双方在事先都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又在民政局盖章之前反悔。这种情况下虽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就算离婚协议书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做了相应的约定,也是没有生效的约定五法要求对方强制履行,因此离婚协议书必须要到民政局盖章,只有经过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才是生效的协议书。
      </p>

      <b>法律依据</b>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2018新版本)


      <br>

      回复于 2021.03.08 15:5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90条

      只要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并盖章的。就具备法律效力,也是作为双方离婚时分割财产的依据,必须执行。<br>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br>1,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2,经过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时,应当抓紧时间全面搜集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
      </p>

      <b>法律依据</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3.0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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