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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借了4万5给别人,写了借条,说好半年内还我的,每个月3分利息,前半年每个月有给利息我

    广东-东莞融资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08 15:16

    2019年6月借了4万5给别人,写了借条,说好半年内还我的,每个月3分利息,前半年每个月有给利息我,然后还了我五千。但2020年开始就没给过利息了,直到现在钱也拿不回来,他的车拿去贷款了,没有固定财产,我想问下该怎么追回,然后利息是不是还是按3分利一个月给我,拖了那么久了,本金4万,利息1万8 了,法院会支持我拿回来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于洪波律师–大律师网

      15663585775(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黑龙江 哈尔滨 解答问题:479条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借入人有还本付息的义务。但是,利息不能超过市场利率的四倍,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建议你尽快提起诉讼,不要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回复于 2021.03.08 15:19

      意思是,后面一年多没给的利息按市场利率的4倍也就是年利率17%来算,法院只支持这17%的利息吗?这样的话本来说好的每个月3分利就那不回来了咯。

      发布于 2021.03.0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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