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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的条件是什么?

    江苏-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8 16:24

    承诺的条件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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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6923条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请注意必须是受要约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若要约是向数个特定人作出,则数个特定人均可成为承诺人。另外第三人不是受要约人,不能接受承诺,第三人作出的“承诺”视为向要约人发出的要约。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确定的期限即为要约中规定的期限。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若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应当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要求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但是当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时,承诺方式便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回复于 2021.03.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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