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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对方已联系保险公司,目前病人右手桡骨骨折,手术做完,等待拆线

    安徽-淮南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0 00:09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对方已联系保险公司,目前病人右手桡骨骨折,手术做完,等待拆线,即将出院,询问可以理赔哪些项目,以及需要向保险公司递交哪些材料,接下来需要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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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在申请理赔之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手术过程中放了钢板需要二次手术,往后的二次住院和手术费如何理赔呢?

    发表于 2021.03.10 23:56
    补充咨询

    申请理赔需要向保险公司递交哪些材料呢?手术在手臂放置了钢板,一年以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二次手术费和住院费如何处理呢呢?

    发表于 2021.03.11 00:00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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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淮南 解答问题:9053条

      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如果伤情构成伤残等级,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丧葬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死亡赔偿金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复于 2021.03.1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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