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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我叔叔在负责人的指挥下发生事故由谁负责?

    北京-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2 14:51

    北京我叔叔在负责人的指挥下发生事故由谁负责?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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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7275条

      因为事故主要是由于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要求造成的,所以是主要责任,属于违章指挥。
      直接责任者即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为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三种。
      直接责任者,即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主要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
      领导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即单位领导,安全责任人。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施工方和建设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


      <br>

      回复于 2021.03.1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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