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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19年4月17号到人民医院就诊,当时脚踝部红肿很大剧痛,医生检查拍片说是扭伤。

    广东-深圳经济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4 08:53

    我于2019年4月17号到人民医院就诊,当时脚踝部红肿很大剧痛,医生检查拍片说是扭伤。后来在两个半月的多次复诊检查中,都说是扭伤,直到7月1号再次因剧痛到医院检查,才发现当时是骨折的。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现在腿部无法用力,每天前脚指酸麻,腿部经络疼痛,骨折部位压迫疼痛。穿鞋都不敢系紧鞋带,直到2021年三月份还没有恢复。因医院误诊漏诊,造成这样的后果。法律能支持我向医院追究哪些经济补偿?谢谢。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张红鑫律师–大律师网

      15813700068(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东 深圳 解答问题:1579条

      可以,主要还是看证据材料。

      回复于 2021.03.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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