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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人给寄存人凭证有什么义务?

    辽宁-沈阳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5 17:38

    保管人给寄存人凭证有什么义务?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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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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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沈阳 解答问题:5790条

      在实践中,关于保管人向寄存人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br><br>(1)从原则上讲,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人就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的除外。<br><br>例如在车站、码头等设立的小件寄存处,一般的交易习惯是给付保管凭证。而在某些商场外的停车场,按照交易习惯就不给付保管凭证,只要有车位就可以停车,只是出来时需付款,保管人给付付款凭证。<br><br>(2)现实生活中,人们为了互相协助而发生的保管行为,多是无须给付保管凭证的,因为这是基于寄存人与保管人之间互相信任。给付保管凭证在现实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br><br>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多数情况下只有口头形式没有书面形式,因此保管凭证对确定保管人与寄存人、保管物的性质和数量、保管的时间和地点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保管凭证将是最重要的证据。<br><br>(3)关于保管凭证与保管合同的关系。保管合同是否成立,不能把给付保管凭证作为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而是以寄存人交付保管物作为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只要寄存人交付了保管物,即使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而未给付,也应当认定保管合同成立,否则极不利于保护寄存人的利益。<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315/1000743131891.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 【保管人出具保管凭证义务】 </a>

      回复于 2021.03.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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