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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我想问下法律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江苏-苏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6 15:36

    苏州我想问下法律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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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苏州 解答问题:9048条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br><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br><br>(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br><br>(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br><br>(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br><br>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p>

      <b>法律依据</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3.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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